全区各单位、部门,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现将区属各部门预算批复表及文字说明公示如下:
附件:关于2021年友好区各部门财政预算批复的通知.pdf
批复表.zip
伊春市友好区财政局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