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廉租住房分配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伊春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及《伊春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友好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方案》。
一、制定《方案》的原因
廉租住房保障是新形势下国家提出的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关注民生、惠及百姓的重要民心工程。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这一民生工作,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当作一件政治任务来完成,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使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分配和管理,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分配原则、实施主体、分配程序步骤、提交材料、保障措施等项重点内容。真正把有限的资源优先配置给急需救助的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最大限度发挥廉租住房的保障功能,保证廉租住房分配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制定《方案》的法律依据
制定《方案》的主要依据和原则,一是以国家和省市已出台的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和办法为指导,结合我区实际,以贯彻落实为出发点,积极推进我区廉租住房分配工作。二是本着加快推进我区廉租住房分配工作要求,按照积极稳妥、依法依规的原则,补充完善我区廉租住房分配方案。
1、《黑龙江省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2、《伊春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四、廉租住房保障目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调查,并结合廉租住房需求实际,及时补充完善廉租住房保障相关政策,适当降低保障门槛,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努力将城市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今后凡属于保障范围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只要是符合住房困难规定条件,且其本人提出申请的,都要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