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

时间: 2019-01-25 00:00 来源: 访问量:

填报单位(盖章):伊春市交通运输局友好分局
事项类别 公开事项 具体公开内容 责任科室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单位简介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府前路光明委176号办公电话:0458-3298588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府前路光明委176号 邮政编码:153031 办公室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如,市政府网站网址、本单位网站网址,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公开栏等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贯彻执行中、省、市颁布的交通运输标准,负责实施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物流业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四、承担全区道路运输(客货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客运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五、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重点公路工程建设。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七、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科技开发。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八、承担市、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九、承办区政府、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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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支部书记:郑大凯 联系电话:13846604567  分局长:于福贵 联系电话:13846634999 运管站长田原 联系电话:18604581011 办公室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网站网址、公开栏等
服务范围 出租车经营许可(初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普通货物)、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道路旅客经营许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处罚权、道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 运管站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网站网址、公开栏等
工作标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进行工作。 运管站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网站网址、公开栏等
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贯彻执行中、省、市颁布的交通运输标准,负责实施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物流业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四、承担全区道路运输(客货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客运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五、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重点公路工程建设。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七、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科技开发。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八、承担市、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九、承办区政府、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网站网址、公开栏等
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交通部门形象,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仪表端庄,语言文明。1、服饰整洁、庄重、得体。工作人员因公务参加社交活动和正规会议时,注意衣着、容貌、举止、言辞、礼节等。
2、工作交往应当使用文明用语,讲普通话。文明服务用语主要有:“您好、请进、请坐、请讲、请稍候、让您久等了、再见、谢谢、对不起、很抱歉、请你配合、不用谢”等。3、举止文明要做到站要挺直,坐要端正,说要文雅,看要自然,听要专注。第三条 礼仪规范,态度热情。4、工作人员接待来人应当起身相迎,热情招呼,主动请坐,并做到“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杯清茶请喝,一张椅子请坐,一句文明用语,一个明确答复。5、在与来人发生意见不一致时,应当耐心说明解释,不得与其争吵,做到得理也让人。如来人联系工作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应当解释清楚,并主动介绍和引导到有关承办人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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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电话 0458-3298588 办公室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网站网址、公开栏等
政策规章 行政性政策、
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进行工作。 运管站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网站网址、公开栏等
各级惠民政策
及贯彻落实情况
交通行政许可服务大厅负责全区交通行政审批、许可、审核、核准等项目的统一办理或咨询。本着“规范审批、服务社会、接受监督、提高水平”的精神,特向社会和服务对象作公开承诺如下: 
  一、公开审批内容,保证工作透明。凡进入区交通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的交通审批项目,严格依照 “六公开”的原则,依据、内容、程序、办结时限、结果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制发“办事须知”、“办事流程”、“示范文本”等供服务对象取阅,让服务对象一目了然。在咨询服务中,做到“一口清,一次准”,不嫌烦、不推诿、不隐瞒、不敷衍,不使用“没时间”、“不知道”、“请问别人”一类的语言答复询问者。 
  二、明确办结时限,保证时限提速。在法定职权内,凡受理的交通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办结。对服务对象口头咨询、电话咨询的即问即答,书面咨询的 3 日内答复。对区一级审批项目不涉及市场调研、现场勘察,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经审验或考试合格的,1-3 日内办结。
  三、推行“一站式”审批,保证方便服务对象。实行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审批决定制度。凡是能在大厅窗口决定审批的,全部集中在服务大厅办理;凡是涉及勘察、到现场项目,承办人员立即到现场,提前介入,主动跟进,坚决杜绝让服务对象“两头跑”现象。对重点审批立项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四、简化办事程序,保证流程规范。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严格按制定的审批项目业务流程办事,明确部门审批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一条龙快速审批,保证传递及时,程序合法,流程缩短。同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实行“阳光操作”,推行审批结果公开,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文明优质服务,保证周到热情。服务大厅所有窗口工作人员着装整齐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现象。 
  六、加强自身建设,保证违诺必究。窗口工作人员做到业务娴熟、规范登记、高效运作、秉公办事、勤政廉洁,保证达到“群众满意、服务对象满意、领导满意”。
  如有违诺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0458-3298588。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将结果向有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反馈,同时在服务大厅予以通报,同时也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交通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给予关心支持,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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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办事指南 “四零”承诺服务原则和标准:一、原则要求:  做到“六个规范”: 1、服务态度规范:服务办事要热心、咨询解答要耐心、办理业务要细心、对待批评要虚心。 2、服务语言规范:工作交流讲文明懂礼貌、平等友好、平和得体;解答疑问准确规范、通俗易懂,指导业务依法依规、坚持原则、积极务实;出现分歧冷静克制、明理忍让、展示修养。 3、服务行为规范:衣着得体、仪容整洁,待人友善、举止得体;办事认真、严谨客观、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工作专心、聚精会神、办公文明,场所整洁有序。 4、服务效能规范:首问追踪、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 5、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办事指示牌、标志牌,配备桌椅笔纸等便民服务备品;公开法定依据、办事程序、相关材料、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等;提供相关表格、资料,方便查阅使用。   
6、服务纪律规范: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办事,严格廉洁自律。及时解答和办理相关业务。二、基本标准1、服务受理零推诿。 (1)严格执行首问追踪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2)做出“四零”服务公开承诺,公示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申报材料、办事制度和咨询电话。(3)设置岗位牌,做到岗责分明、精准服务。2、服务方式零距离。(1)推行电话预约服务等多种便捷服务方式,根据需要开辟“绿色通道”,高效便捷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服务窗口公布工作标准、业务标准、办事指南、岗位职责,提供咨询服务和示范文本。(3)工作人员做到仪表端庄、服务热情、文明有礼。 3、服务质量零差错。(1)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一站式”服务。(2)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准确无误开展工作。(3)建立完整办事卷宗,形成每项工作、每个环节的检查和复核机制,对存在问题纠偏整改。 4、服务结果零投诉。(1)设置群众意见箱,形成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接受监督,对服务对象的合理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2)以全流程高满意度为目标,切实提高服务质效。建立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机制,通过现场测评、跟踪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及时了解服务对象满意度。(3)对服务对象的投诉、意见或建议做到及时受理。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且能解决的意见、建议,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努力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耐心向服务对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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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条例》(中办发[2016]8号) 运管站
办事条件 一、申办人应具备的条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二、申办人须提交的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出租车公司证明(无出租车公司证明可参加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发给职业培训合格证,待有工作单位后再领取从业资格证);4、彩色近照1寸2张,2寸1张。
三、办事程序:1、携带上述材料到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报名处报名,填写申请登记表。2、参加学习培训并考试合格,由培训学校统一到办证窗口办理《从业资格证》后,发放给申办人。持有C类以上(含C类)机动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4、经出租车职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掌握相关道路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等基本知识,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后办理服务监督卡
运管站
办事时限 3个工作日 运管站
办事流程 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已公示办事流程图
运管站
办事结果 上报市处审批合格后下发营运证 运管站
需提交的申请
材料示范文本
参阅《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 区交通局
涉民决策 决策信息 由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的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政策法规;本省、市制定与本部门职责先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区交通局
收费处罚 收费及处罚项目 无收费项目。根据《部门权力清单》对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经营者给予处罚。 运管站
收费及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进行工作。 运管站
收费及处罚标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进行处罚。 运管站
缴费办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进行缴费。 运管站
监督投诉 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458-3298588信箱:yhjtfj@163.com电子邮箱:yhjtfj@163.com 区交通局
监督机构 伊春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局
处理规定 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 区交通局
处理结果 政府网站公开公示。 区交通局
突发应急 变动情况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临时变更等事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预案充实内容 区交通局
突发事件 本单位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方案 区交通局
其他事项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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