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和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费(以下简称“两费”)发放工作安排,请符合条件未提出申请的退役士兵,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到友好区退役后军人服务中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地址:友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友好区原二小院内北楼一楼服务大厅)
受理电话:0458-3295355
友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1日
按照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和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费(以下简称“两费”)发放工作安排,请符合条件未提出申请的退役士兵,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到友好区退役后军人服务中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地址:友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友好区原二小院内北楼一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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