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会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12次。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考评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组织53个单位66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述法,做到述法全覆盖。在区委二届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林草局、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友好分局2个单位进行了专题述法。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在区政府网站公示25个部门主体名单,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清理保留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2件。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实施《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23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3份。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910条,依申请公开3件,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现实需求。
(四)加强行政复议、立法调研工作。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交流沟通和衔接配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按照法定程序结案。坚持立法引领发展,加大立法协调,配合上级完成了《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征求意见稿)》等4项立法草案调研项目,按相关要求完成反馈工作。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深入6家企业开展“政商沙龙”活动和法律宣传咨询服务,针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劳动争议纠纷、合同履行困难等系列问题,积极为企业风险防范出谋划策,全面了解企业法律需求,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7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质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全面推行“亮码入企”。严把涉企检查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关,全区19个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已经审核通过并公示,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亮码入企”行政检查的公告》。对全区30家执法部门进行执法监督全覆盖,推动全区各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52个,完成整改52个,新建制度30条,为群众办实事31件。构建“日常监督+专项督查+案卷评查”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全年开展执法案卷评查175卷,纠正案卷瑕疵问题16条。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涉嫌违纪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6件,已立案6件,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问题线索移送深度融合协作机制,形成“发现—移送—查处”闭环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市执法资格考试,16人参加并全部通过。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执法案件61件。
(七)和谐稳定环境持续巩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0余次,调处矛盾纠纷59件、成功率100%。加强监管帮教工作,今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8人,衔接率100%,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通过远程视频会见功能,为在押服刑人员和家属视频会见121次,实现服刑人员与亲属在家门口“零距离”沟通;接收21名社区矫正人员,未发生无脱管漏管现象。
(八)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类普法系列主题活动27次;开展“法律七进”10次;发放法律读本700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70人次;运用“友好普法”“智慧友好”等公众号平台发布法治宣传信息260余条,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更新了7处法治阵地的法治宣传内容,配齐配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70名。办理各类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案件共计28件,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坚持多点办证、为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扩大“一杯茶”公证业务范围,共办理案件186件,收入113857元。在四个司法所分别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待、解答咨询80余人次。友好司法所、铁林司法所被省厅命名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法治工作信息在国家媒体刊发4篇、省级媒体刊发5篇、市级媒体刊发57篇。
二、存在的不足
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没有真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工作融合推进;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对执法活动监督不够有力,有时还存在执行制度规定不严不实的现象;三是执法基础薄弱,法律专业知识欠缺,办理的案件质量较差。
三、2026年工作安排
一要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直接责任落到实处。二要全面提升法治建设能力,坚持把学法用法融入学习和工作中,建立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机制。三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监督力度。
友好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