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开展会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12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执法事中、事后监督等法治政府工作。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考评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63个单位部门75名主要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年终述法。在7月19日召开的二届三次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上,铁林镇和营商局2个单位进行了专题述法。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贯彻实施《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年推进政府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论证等涉法事务67件。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全年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680余条,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90余条,公开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1条,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现实需求。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对清理工作做了全面的总结,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等监管制度,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率100%。我区参加伊春市司法局组织的伊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知识竞赛,友好区代表队获得一等奖。
(四)积极推进行政复议、立法调研工作。2024年至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逾期未补正1件、受理2件、审结2件,按照法定程序结案。积极参加省、市组织培训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3次,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活动3次.按照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办法,形成行政复议案卷调研报告,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征集行政复议标识及创作说明,已按要求制作完成。坚持立法引领发展,加大立法协调,全年共配合上级完成《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等6项立法草案调研项目,按相关要求完成反馈工作。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深入5家企业开展政商沙龙和法律宣传咨询服务6次、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1次,解决用工合同、产销合同等方面法律风险点问题3个,积极为企业风险防范出谋划策,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加快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6月21日,友好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揭牌仪式,至此友好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正式挂牌成立,下设三个镇和一个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制定了《2024年度友好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渠道,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5人,让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行政处罚案卷23本,行政强制案卷2本。各行政执法单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7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我区2024年各行政执法单位在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68件。并完成黑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填报工作,全年录入案件147件。
(七)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1余次。加大法治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在社区、学校建立永久性法治宣传栏6座、法治广场1处、新建法治宣传自行车停车棚6处,在第一中学建立1处法治宣传墙、组织举行宪法宣誓1次;二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友好区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任务清单,使相关单位部门围绕重点任务落实普法责任;三是以“法律七进”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农村”、“法律进校园”、“法律进军营”等活动7次,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四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友好普法新媒体平台发送各种法治宣传信息210条,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我区法治宣传信息在国家级媒体刊发3篇、省级媒体刊发14篇、市级媒体刊发55篇;五是以“枫桥经验”打造多元调解新模式化解法定继承、家庭婚姻、经济纠纷等矛盾纠纷80件;六是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为办理法律援助人员代写诉状1份、解答法律援助咨询47人次,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件、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14件,做到“应援尽援”;七是积极探索“公证+调解”模式,办理公证案件170件,上门服务5次,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八是有效融合“严管+关怀”帮教措施,对全区15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有效防范脱管、漏管。今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3人,衔接率100%,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通过远程视频会见功能,为在押服刑人员和家属视频会见80次,实现服刑人员与亲属在家门口“零距离”沟通;九是在法律服务中心和4个司法所成立5处“法律明白人”法治工作站,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提高“法律明白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能力。建立农村(社区)70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座8次,使“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工作。2024年我区有1人受到省级“八五”普法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区司法局受到“全省标准化司法局”通报表扬、1人荣获2024年度全省最美“法律明白人”称号。
二、存在的不足
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仍需加强。部分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有待提升,一些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概念模糊不清,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仍需提升。基层部门执法人员能力不强,案卷不规范、执法不严格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性的技术人才,执法能力素质有待加强。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学习常态化机制。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细化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推动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是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坚持督察责任落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开展督察、评价活动,紧盯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是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快推进建设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构建各类调解力量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法治友好建设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友好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