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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审批、发放流程

公共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审批、发放流程

发布时间:2022-10-13 15:00来源:友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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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伊春市市本级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审批、发放的流程包括六项:

1、申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并居住在一起,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2、初审。社区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过组织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示7天。

3、复审。公示无异议后社区将《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台账》分别提供给民政局、公安局、交警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保局、税务局、农业局进行复审。

4、终审。经以上七部门审核后社区将申请材料和《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台账》交至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联合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家庭住房状况的审核。

5、公示与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予以登记,责成社区书面通知申请人。

6、发放补贴。经审理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审理汇总后,形成全区季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明细表和汇总表,交至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将补贴款与明细表通过“一卡通”平台和“财政一体化”平台打卡发放。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实施按季度发放。

 

友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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