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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区幼儿园布局规划(2023-2025年)

友好区幼儿园布局规划(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3-04-25 10:28来源:友好区教育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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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精神,按照《黑龙江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实施方案》《伊春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通知》《关于做好幼儿园布局规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实施我区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加快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推动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战略部署和总体规划,结合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基本现状

我区目前有幼儿园5所,其中城区幼儿园4所,公办园1所,民办园3所(包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所),乡镇公办园1所。区直幼儿园学位360人,办园规模为12个教学班;镇幼儿园学位150人,办园规模为6个教学班;民办园学位275人,办园规模为14个教学班,友好区幼儿教育资源基本满足全区幼儿入园需求。

2022年全区在园幼儿数434人,毛入园率90.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00.00%,2023年适龄幼儿数预估438人,2024年适龄幼儿数预估352人,2025年适龄幼儿数预估263人。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我区将在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需要,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力争2023—2025年毛入园率100.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00.00%。

二、指导思想

友好区以全面普及学前教育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稳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和普惠性资源覆盖率,努力提高全区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实行政府主导下的多方资源整合,完善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为主体、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方需求。

三、规划原则

)坚持科学测算,合理布局的原则。友好区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从实际出发。根据地域特点和人口变化情况,科学测算学龄前儿童分布数量,合理确定幼儿园布局。将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实行全区统筹管理,用足用活政策,积极争取资金,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着力提升“办园条件”,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普惠性原则。坚持扩大普惠性幼儿园原则,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通过对全区幼儿园的办园现状和生源分析,综合考虑区域内人口现状,科学预测人口发展变化趋势,加大政府财政投入,为适龄幼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层次丰富的学前教育服务。

(三)合理性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的原则。通过实施幼儿园布局规划,逐步实现幼儿园布局合理化、条件标准化和教育优质化。加大对幼儿园设施设备的更新投入,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办园质量,解决幼儿园班额大、学前儿童入园难的问题。

(四)坚持科学保教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探索科学保教方法,以幼儿为本,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快乐成长。

四、规划目标

根据我区学前教育资源实际,幼儿园建设布局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一)发挥公办园引领作用。友好区为满足老百姓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创新,提升公办园保教水平,打造公办幼儿园特色品牌,全面改善办园条件,引领带动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不断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提高民办园幼儿保教质量,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友好区按照“强强联合、强弱组合”的原则,对规模小、质量差、信誉低的幼儿园进行资源整合,着力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三)科学调整幼儿园布局。友好区根据居民居住用地规划组织模式,充分考虑幼儿园覆盖,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四)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友好区深入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强化督导检查规范办园行为,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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