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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区2020年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预案

友好区2020年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预案

友政发〔2020〕7号

发布时间:2020-04-22 17:00来源:友好区政府办公室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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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区2020年春季候鸟迁徙保护

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2020年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及“全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疫源疫病监测入目培训会议”精神,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决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确保安全”的防治方针,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公共危害,确保公共卫生安全,自然生态安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控制能力,维护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快速反应,积极除治、控灾减灾的原则。

(三)坚持重点时期“日报告”和非重点时期“周报告”

制的原则。

(四)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的原则。

(五)坚持依法治理,职责明确的原则。

三、实施要点

(一)监测地点。我区主要设立一处为友好自然保护区监测点。各森工分公司根据野生动物活动场所和鸟类迁徙特点自行设立监测点。

(二)监测对象。主要是野生鸟类,重点是迁徙期间的各类候鸟,同时兼顾辖区内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

(三)监测方法。采取巡查、定时监测和重点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对辖区内的河流、湿地等鸟类较多的地方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全面积的调查监测。

(四)监测范围和路线:监测点要结合鸟类迁徙、活动的实际情况,确定监测路线和范围,原则上要求全面积监测。

(五)疫情发生报告电话:区林业和草原局电话0458-3298351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加强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友好区加强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段红波  友好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杨  彬  上甘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朱学山  友好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董春江  友好区常务副区长

孙士军  友好区政府党组成员

李焕江  上甘岭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由友好区林业和草原局、友好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上甘岭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森林公安分局友好派出所及友好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和上甘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公司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林树国(兼),具体负责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日常协调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赋予林草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监测防控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各项监测防控措施,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精力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做好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二)加强监测,精准报告。以友好自然保护区作为我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形成全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体系,严密监测迁徙候鸟动态。疫情调查要根据候鸟的活动特点,在鸟类活动高峰时进行巡护调查,做到人不离岗,严密监测。严格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信息上报制度,各监测点在监测过程中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候鸟等野生动物观察点,巡查路线和监测样地,加强对重要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和鸟类主要繁殖地、停歇地、迁徙走廊带及相关环节的疫情监测。一经发现鸟类等野生动物不正常死亡等一场现象,要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并及时通知野生动物防疫部门。

(三)科学防控,切断病源。区林业和草原局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做好全区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管理指导工作,定期对全区范围内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栖息地、繁殖地、迁徙地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各监测点做好巡查监测、信息上报、卫生防疫及消毒处理等工作,切实防范可能出现的疫情,保障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安全。同时,要结合当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决定》的需要,强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及其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疫情隐患,发现任何异常情况,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卫生防疫、农牧动检等有关部门进行跟踪调查,并严格按规定处理。

(四)认真筹备,积极预防。为全面做好我区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足量的防治春季鸟类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物资,以应对突发疫情。重点储备免疫用具、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设备和疫情处理器械、封锁设施和设备等物资;区政府财政部门要确保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专项经费及时到位,以保证紧急防疫物资储备、疫情现场监控处理、病料采集、保存和运输等工作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

(五)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好疫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充分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及宣传手册等形式充,广泛开展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知识宣传,强化公众对疫病防控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森工各分公司要在鸟类活动区域尤其是湿地、河边、泡泽等高风险区域,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公告警示牌等形式告知公众远离鸟类等野生动物,减少与野生动物粪便等残留物的接触机会,不捡拾、不接触死亡野生动物及鸟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六)落实责任,严格执法。森工各分公司经理为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并落实开展辖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巡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情况或野生动物有疑似禽流感症状的,应当及时向区加强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疫情不扩散,协助做好死亡动物报检、现场消毒、封锁隔离和尸体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和野生动物种群安全。为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决定》,全面加强对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止非法猎捕、经营、运输、走私行为。近期内要对本区域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及重要活动区域加强保护,同时、对候鸟越冬地、迁徙停歇地、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开展野外巡护监测。对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进出口等各个环节进行摸底调查,确保各项保护管理措施落实。要制止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切断鸟类等野生动物进入市场的非法渠道。对问题多发领域和区域,要组织开展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我区春季候鸟迁徙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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