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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友好区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友好区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25 00:00来源: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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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友好区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先进区(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友好区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局)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友好区创建市级计划生育 优质服务先进区(局)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果,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提高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水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实现“两个转变”(转变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强化“五项体系”建设(工作领导体系、优质服务体系、宣传教育体系、依法治理体系、利益导向体系),达到“六好”工作标准(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友好创造良好环境。 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是:完成年度人口计划,连续三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5%以上,当年生育的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及时率达到90%以上,多孩率控制在0.5%以下。今年达到市级优质服务先进区标准,为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奠定基础。 创建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1、积极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的宣传教育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95%以上,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不断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有利女孩成长的社会氛围。 2、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四规”,有效制止违法生育行为。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禁止无证上岗,杜绝违法行政行为;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民主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开展便民维权活动;信访案件办理及时,当年结案率达到95%;严格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按规定处理到位。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溺、弃女婴的犯罪行为;建立胎儿性别鉴定技术管理制度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完善执业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 3、强化利益导向。落实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和奖励政策。以区为单位多渠道筹集“三结合”资金,为计划生育贫困户提供帮助扶助面达到90%以上;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优先、优惠和奖励力度,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奖励政策落实率达到90%;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达到100%;积极推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城镇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等制度。 4、狠抓基层工作。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林区新家庭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村(居)委会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协会组织和服务阵地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村级有计划生育活动室、服务室、人口学校、协会之家,配齐必要的基础设施,保障各项工作和活动经常开展;60%以上的家庭达到计划生育新家庭标准,40%以上的村达到计划生育新农村标准,90%以上的村(居)达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标准。区级服务站达到市级优质服务示范站标准;村人口学校宣传教育功能健全,作用发挥良好。 5、落实管理责任。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双向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按常住人口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投入。采取综合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流出人口办证率、流入人口持证率不低于90%,流动人口中重点对象“三查”率不低于95%;实现区和街道流动人口信息系统联网,流动人口信息处理和提交及时率达到100%。 6、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评议制度,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干部成长的用人机制;区、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50%以上;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区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低于10%,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低于30%;计划生育服务站有一名懂医学、会管理的业务站长,至少有一名医学中级以上职称的业务骨干,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达到80%以上。 7、健全信息网络。建立市、区、街道三级网络版育龄妇女共建共享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电子信息资源库,实现网络互通。认真开展信息化知识普及工作,提高操作应用水平,为群众及时提供有效的优质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服务站配备计算机,建立局域网;区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达到甲级区标准。 8、保障生殖健康。继续推进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实施“关注妇女、抗击艾滋”行动。制定严格的知情选择的审批条件,规范知情选择工作执行程序,已婚育龄夫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0%以上,有效率达到92%以上,随访服务率达到9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重点服务对象“三查率”达到100%,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生殖健康服务率达到80%以上,男性参与生殖健康活动和服务人数占接受服务人群的20%以上;制定符合本区、街道办实际的出生缺陷干预方案,有计划地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对遗传性疾病或病残儿家庭要求生育的夫妇实行全程优生监护。 
    二、创建活动的保障措施 1、财力保障。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决定》精神,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逐年增加投入,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和创建活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区本级应承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要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做到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额用于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抚养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上缴财政,全部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 2、齐抓共管。在创建活动中,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创建工作。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纪检部门要加大对干部职工违法生育和计划生育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溺弃贩卖女婴、虐待妇女儿童及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犯罪行为;民政部门要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新婚夫妻情况登记表,并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发放有关婚育知识宣传单和宣传品;卫生部门要积极协助开展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以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区统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推动创建工作健康、稳步、深入开展。
    三、创建活动的申报程序和表彰奖励 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创建,由区委、区政府于年初向市人口计生部门提出申请创建报告,经过初选后纳入年度创建规划,并安排项目、资金投入。年终初验评估合格后向市申报推荐,由市政府组织评估验收和命名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成立友好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工作,切实解决创建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创建活动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负责拟定创建活动方案、验收评估标准,实施宣传培训,开展试点示范,加强检查指导,搞好日常工作。各单位和各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符合本单位和街道办实际的具体创建方案,扎实有效的推进创建工作。
    友好区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领导小组:
       

        组  长:吕瑞晏 副区(局)长
        副组长:高向尧 区监察局局长
        王砚明: 区人事局局长
        王少臣: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宋文生 区公安局副局长
                付俊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
                蒋新华 区人事局副局长
                张亚彬 区广电网络分公司经理
                石  强 区文化局局长
                曲宏展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二OO八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 计划生育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通知
友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8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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