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重污染天气能力,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印发《友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该文件的目的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主动预防、科学预警、指挥有序、处置有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3〕504号)、《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86号)、《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政规〔2018〕2号)、《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等文件制定。
三、文件内容
《友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共分八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预案体系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第三部分是监测与预警,包括监测与会商、预警相关内容。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措施、信息公开、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反馈与监督和应急终止。第五部分是总结评估。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人员保障、装备保障。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明确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演练、预案修订、预案实施事项。第八部分是附则。
四、名词解释
重污染天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及以上污染程度。
AQI指数(空气质量指数):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沙尘暴:指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