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相关单位、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就印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即日起,启用“友好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2307010025995)”印章一枚。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