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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政办发〔2022〕27号
发布日期: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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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友好区节约型机关创建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友好区节约型机关
创建领导小组的通知

友政办发〔2022〕27号

发布时间:2022-05-18 09:00来源:友好区政府办公室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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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政办发〔202227

关于成立友好区节约型机关

创建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节约型机关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要求,依据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研究制定的《黑龙江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黑管联发〔2020〕2号)要求,统筹推进我区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经区政府领导研究决定,特成立友好区节约型机关创建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长:刘    区委常委、副区长

 员:谢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区发改局局长      

龙显辉  区财政局局长      

赵俊峰  区住建局局长人选

   区政府办副主任

友好区节约型机关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创建我区节约型机关工作。友好区节约型机关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谢峰兼任。

特此通知。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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