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政发〔2022〕22号
各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友好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
友好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国家和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的工作部署,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2022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友好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截止2022年6月,友好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0处。
二、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
根据气象部门今年气候趋势预测,结合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特点和地质环境背景综合分析,去冬今春降雪量大,进入4月份随着气温上升,积雪反复冻融,容易引发崩塌地质灾害;6月份—9月份是我区的汛期,受极端天气的影响,极易出现短时局地强降水天气,地质灾害风险等级明显升高。
三、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重点防范期根据今年气象预测分析,6月至8月是我区主要降水时段,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区域我区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4种。强降水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在汛期要特别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防范。
(三)重点防范点根据险情、规模、稳定性和威胁对象等要素要集中精力、人力、财力、物力对这些隐患点分兵把守、死看硬守,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四)重点防范对象全区地质灾害威胁主要对象有交通干线、村屯、民宅、旅游景区等。
四、防治责任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党委的领导责任、政府的主体责任、部门的具体责任。
(一)党委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推进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重大事件要亲自处置,切实负起政治责任。
(二)政府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建立起政府主导、分工明确、任务落实、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格局,形成一套完整、灵敏、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相关部门责任
1.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具体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会同气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巡查排查、排危除险;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受威胁群众的撤离、疏散、转移、安置。
2.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应对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配置救援力量,调配应急物资装备,负责救灾物资的请领发放。
3.交通运输部门铁路、公路和航道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铁路、公路和航道沿线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值班值守、监测预警、设立警示标志;开展巡查排查、排危除险;组织疏散撤离,实行交通管制,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4.水务部门负责各类水利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的防治。主要任务包括值班值守、监测预警、设立警示标志;开展巡查排查、排危除险;组织疏散撤离,实行危险区管制,确保人员及水利设施安全。
5.教育部门负责幼儿园和学校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值班值守、监测预警、设立警示标志;开展巡查排查、排危除险;组织疏散撤离,实行危险区管制;开展科普宣传及防灾减灾教育,确保师生安全。
6.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值班值守、监测预警、设立警示标志;开展巡查排查、排危除险;组织疏散撤离,实行危险区管制,必要时关闭景区,确保游客安全。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值班值守、监测预警、设立警示标志;开展巡查排查、排危除险;组织疏散撤离,实行危险区管制,确保人员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
8.电力部门负责电力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值班值守、监测预警、设立警示标志;开展巡查排查、排危除险;组织疏散撤离,实行危险区管制,确保人员及设施安全。
9.各类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建设单位开展工程项目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值班值守、监测预警、设立警示标志;开展巡查排查、排危除险;组织疏散撤离,实行危险区管制,确保人员及建设工程的安全。
10.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负责保障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所需经费。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自觉扛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政治责任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守住安全稳定底线,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友好提供地质安全保障。把地质灾害防治这个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的第一位政治责任扛起来。
(二)立即将工作状态切换到汛期当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立即进入汛期工作状态。一是加强值班值守,从6月份起恢复地质灾害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全时在岗在位,保持联络畅通,及时做好信息报送,确保政令畅通。对不负责任、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贻误战机的要严肃处理。二是要立即收拢人员,凡是地质灾害防治一线的人员,原则上要在岗,非必要不得离开本级行政区范围。严格人员管控,确保紧急情况下活儿有人干、事儿有人做、信儿有人送。三是重点目标、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要指定专人盯守,盯守人员要围绕着盯守的目标进行巡查排查,密切关注灾害体的变化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三)抓紧完善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案体系在建设预案体系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提高村级应急预案实用性。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针对本地地质灾害的类型和特点,制定简便易行、实用管用、面向实战需求的方案预案。二是要增强各级预案的系统性。要将街道(镇)、村的预案以及行业的专项预案融为一体,做到上下贯通,横向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预案体系。三要加强对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弥补漏洞,补齐短板,使预案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实战。
(四)坚决守住“不亡人”底线,落实好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措施转移避险要把握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明确转移对象。要以村(社区)为单位核定危险区和隐患点,设立警示牌、转移路线指示、特征标识等明显警示标识。二是要核定转移避险人员名单。各部门按照核定的危险区和隐患点,结合隐患排查情况,确定转移避险人员基础名单,提前向列入名单人员发放地质灾害防御“明白卡”。三是要及时发布临灾预警信息。要利用叫应机制的网络,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转换成避灾转移预警信息。基层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将临灾避险信息通知到村、到户、到人。四是要组织好疏散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屯要建立临灾疏散转移包保责任制,特别是要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请谨慎使用,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坚决守住“不亡人”的底线。五是要安置好转移群众。要妥善安置转移避险群众并加强管理工作,采取坚决措施防止人员回流,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同时要妥善落实好疏散转移人员疫情防控和卫生防疫的措施。
政策解读:http://www.yhq.gov.cn/zfxxgkcsb/zc/zcxd/2022/08/108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