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政发〔2022〕3号
区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进一步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进一步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全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建立长效机制,防止乱象反弹,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深入排查和移送涉及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一步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坚持“零容忍”管住新增违建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坚决遏制违建别墅乱象。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于 笑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刘 玮 区委常委、副区长
苗再山 友好林业局公司副总经理
梁庆胜 上甘岭林业局公司副总经理
组 员:(按照姓氏笔划排序)
刁 鹏 区住建局局长
马千里 友好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子寅 上甘岭林业局公司生态建设部负责人
王太广 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卢 野 友好林业局公司生态建设部部长
米丰鸣 上甘岭镇镇长
许双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友好分局局长
孙 倩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 安 区检察院副院长
李荣军 友好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春雷 区法院副院长
张 鹤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蕾 市自然资源局友好分局局长
林树国 区林草局局长
赵俊峰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按照党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继续运行两年左右时间,各级领导机构不撤销,围绕“深化”和“巩固”,持续抓好违建别墅问题整治,按照区政府负总责、各成员单位抓落实的原则,严格属地管理、逐级落实责任。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铁林街道办事处、友好街道办事处、双子河街道办事处、上甘岭镇、友好林业局公司、上甘岭林业局公司等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紧盯各自分管领域,按照职责分工,发现违建别墅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及时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全面摸排
1.全面深入排查专项行动清查整治项目中涉及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有社会影响力的人参与违规建设别墅,违法占地等情况,特别是顶风违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线索,分析并查清违法违规事实。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铁林街道办事处、友好街道办事处、双子河街道办事处、上甘岭镇、友好林业局公司、上甘岭林业局公司。
2.全面深入排查清查整治项目中涉及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环评、用地、规划、施工、销售等环节违法违规审批、核发许可,干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线索,分析并查清责任人员及责任情形,特别是深挖项目审批背后存在的利益交配、滥用职权等重大问题线索。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铁林街道办事处、友好街道办事处、双子河街道办事处、上甘岭镇、友好林业局公司、上甘岭林业局公司。
3.依法依规移送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根据干部管辖权限和部门事权,按照“发现一批、移送一批、上报一批”的原则,对查清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按规定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有禁不止顶风违建的从严从重查处,对严重破坏生态,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各成员单位每月18日前向市自然资源局友好分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联系电话:3298302报送邮箱:(yhgtfj8302@163.com)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铁林街道办事处、友好街道办事处、双子河街道办事处、上甘岭镇、友好林业局公司、上甘岭林业局公司。
(二)强化严格规范管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1.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举一反三,建立早发现早处置工作机制,实现常态治理、长效治理。要坚持“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对顶风违建项目要严肃查处,涉及没收和保留建筑物的区政府尽快完善违建别墅相关手续,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负责指导。
2.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守住各自职责底线,紧盯各自分管区域,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湖水库管理范围、耕地(基本农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依法履行行业和重点区域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逐级上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各部门在各自监管区域内,应严格项目准入,完善负面清单,加强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实现管理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铁林街道办事处、友好街道办事处、双子河街道办事处、上甘岭镇、友好林业局公司、上甘岭林业局公司,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查处别墅类项目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强化别墅类项目房地产广告的监测监管,及时发现虚假广告,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铁林街道办事处、友好街道办事处、双子河街道办事处、上甘岭镇、友好林业局公司、上甘岭林业局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格规范管理。要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生态保护要求,依法科学编制、审批、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规范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严禁变更土地性质,突破耕地林地保护、侵占河湖水库管理范围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严禁擅自调整规划和生态功能区使违法项目合法化。严禁随意改变批准建设用途或者以旅游、生态、养老等名义审批或者建设别墅类项目。严禁通过分割不动产形式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不动产登记,严禁将商业、旅游、养老、办公等项目变相转为别墅类住宅项目。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林草局、铁林街道办事处、友好街道办事处、双子河街道办事处、上甘岭镇、友好林业局公司、上甘岭林业局公司,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制定和完善建设项目相关规则和技术标准。严禁违规建设私人别墅,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设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一般严控宗地容积率低于1.0、独栋独院的新建高档商品住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审核把关,依法依规进行规划和项目环评、项目核准(备案)土地供应、规划许可、建设施工、房屋销售和不动产登记等。土地供应、规划许可、建设施工、房屋销售和不动产登记等。土地出让时、应依据详细规划,明确土地用途、宗地容积率、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和建筑规划,未明确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与宗地地块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规划条件严格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依据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严格审查。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加大执纪问责和宣传引导力度
1.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认识违建别墅问题的严重危害,严禁参与建设、审批违建别墅,严禁干预执法。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别墅类项目、干预执法的,应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责任部门: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做好有关政策要求的宣传解读,引导各方面汲取教训,以更加严格有力的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要重视舆论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主动准确发声,做好舆论引导。发挥媒体等社会力量监督作用,对新增违建别墅问题要公开曝光,坚决防止违建别墅问题整而不治,禁而不绝。责任部门: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巩固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违建别墅问题的政治危害性和清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全面深化巩固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防止违建别墅现象反弹。
(二)层层压实责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深化巩固工作成果,深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防止清查整治走样。
(三)强化监督指导。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导各单位开展工作,对各单位开展排查情况和移送追责问责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顶风违建项目、重点整治阶段通报项目以及问题比较集中连片、严重地区(项目)和整改不力敷衍了事、久拖不动的典型。各有关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