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友好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区政府网站的公示
时间:
2026-07-29 09:47
来源:友好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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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经友好区司法局对以前年度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进行审核,《关于友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友政规〔2021〕1号)文件已于2026年4月到期,拟予以废止,现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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