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问题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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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问题2025年度整改任务,拟申请阶段验收。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黑龙江省存在大量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任务艰巨。省《矿山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和矿山废弃土地恢复应达到25607公顷。督察发现,“十三五”期间全省实际完成矿山修复5875公顷,仅完成22.9%。
我区涉及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面积24.55公顷。其中,2025年度修复治理任务为7.2939公顷。
二、整改目标:全面推进我区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系统修复,完成本辖区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矿山治理修复任务。
三、整改措施:1.按照《友好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2022—2025年)》,有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中“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督促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对于不履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责任和义务的,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杜绝生产矿山转为新的历史遗留矿山,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欠账。
2.根据制定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计划,将矿山修复治理任务细化分解,确保按照任务分解时间节点完成矿山修复治理任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总任务的15%;2025年年底前完成全部矿山修复治理任务。
3.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政府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我区历史遗留矿山2025年度修复治理任务为7.2939公顷,位置均处于中心林场,共两个点位。目前,已完成外业现地修复治理面积7.2939公顷,已完成整改目标。
五、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伊春市自然资源局友好分局
七、受理电话:0458-3298302
八、受理地址:友好大街371号4楼。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伊春市自然资源局友好分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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