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临时烟花爆竹禁燃区的通告

时间: 2026-02-13 10:04 来源:友好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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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广大居民群众:

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火灾、人身伤害及噪声扰民,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划定我区临时烟花爆竹禁燃区。

一、临时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

(一)以友好幼儿园为中心,西至友好大街,东至东升路,北至友好大街,南至双子河南岸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禁燃区。

(二)以上甘岭镇和谐路南端为中心,北至南乌线铁路,南至汤旺河南岸,西至上甘岭大街西北端,东至幸福路,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禁燃区。

二、临时烟花爆竹禁燃区实施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33日。

附:友好区禁燃区范围图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政府

2025年213

友好区禁燃区范围图

临时禁燃区1

临时禁燃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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