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临时烟花爆竹禁燃区的通告
时间:
2026-02-13 10:04
来源:友好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全区广大居民群众: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火灾、人身伤害及噪声扰民,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划定我区临时烟花爆竹禁燃区。
一、临时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
(一)以友好幼儿园为中心,西至友好大街,东至东升路,北至友好大街,南至双子河南岸,此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禁燃区。
(二)以上甘岭镇和谐路南端为中心,北至南乌线铁路,南至汤旺河南岸,西至上甘岭大街西北端,东至幸福路,此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禁燃区。
二、临时烟花爆竹禁燃区实施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3月3日。
附:友好区禁燃区范围图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
友好区禁燃区范围图:
临时禁燃区1

临时禁燃区2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