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问题整改公示
关联稿件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水源地建设管理不规范,友好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进展缓慢,至今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
二、整改目标:项目建设按期完成。
三、整改措施:
1、定期调度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掌握项目进度。
2、开展现场巡查,及时帮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在项目建设未达到实施要求时,采取约谈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项目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友好区住建局、友好生态环境局定期调度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现场巡查,第一时间掌握项目进度,并帮助协调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解决建筑施工许可证问题。通过采取以上一系列措施,友好区水源地建设工作得到规范化管理,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降低了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风险,保证饮用水源的水质。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友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8-3298062
八、受理地址:友好区政府院内防火办东侧一楼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友好区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