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5年友好区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水库防汛责任人及防汛值班电话进行公示的通知
时间:
2025-05-12 16:24
来源:友好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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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中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汛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现将全区防汛责任人、水库防汛责任人、防汛值班电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5年友好区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水库防汛责任人及防汛值班电话公示名单
友好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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