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友好区畜禽散养密集区划定结果的公示

时间: 2025-04-08 09:56 来源: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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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力度,规范散养户行为,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提升村屯环境整治效果,根据《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本行政区域的畜禽散养密集区”、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方案的通知》(黑畜资联办〔2024〕7号)“县级要在2025年3月底前,以行政村为单元,按照单元内养殖户畜禽养殖总量与土地面积的比值为依据确定散养密集区范围,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结合我畜禽养殖实际,开展了村级畜禽养殖量调查、将畜禽存栏量转化成猪当量、根据各镇、街道办事处、林业局公司提供的土地面积数据、测算未达到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养殖户畜禽养殖总量与土地面积的比值。经申报审核,现确定友好街道办事处青山村、友好街道办事处前进社区、铁林镇曙光村、铁林镇向阳社区、上甘岭镇便民社区、上甘岭镇安民社区、上甘岭镇长青村、上甘岭镇锦绣村、双子河镇爱国村、双子河镇双子河社区、友好林业局公司广川林场分公司、上甘岭林业局公司美林林场分公司、上甘岭林业局公司蔚兰林场分公司、上甘岭林业局公司溪水林场分公司、上甘岭林业局公司长青林场分公司为友好区的畜禽散养密集区。

现将友好区畜禽散养密集区划定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拨打0458-3298255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48—202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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