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伊春市友好区委关于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中共伊春市友好区委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5月1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伊春市友好区进行了巡视,7月22日向中共伊春市友好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坚定政治自觉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区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提升能力作风的重要契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实标准,有力有序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省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张巍同志在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集中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将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区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中共伊春市友好区委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巡视反馈问题,明确工作任务、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划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并确保实效。
(三)加强督促指导,狠抓整改落实。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主动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主动过问推动、重要事项主动踪行督办,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6次、区委书记专题会议4次,专题研究整改措施20次,开展实地调研38次,为巡视整改工作谋思路、定方向、想办法、督进展,较真碰硬推动整改落实。制定完善了《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方案45个,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召开了区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班子成员抓好巡视整改的信心和决心全面增强,进一步提升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定行动自觉逐条逐项推进巡视整改任务
目前,对照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15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
1.着力解决学习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问题。
一是区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举办了专题研讨班和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了“走溪水”、牢记总书记嘱托等主题实践活动。巡视进驻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开展集体学习12次,其中,邀请市委党校讲师专题辅导4次,研讨交流8次,中心组成员累计撰写理论文章、心得体会241篇,形成高质量调研文章25篇。
二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特指要求。区委连续五年在溪水召开座谈会,围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的政治嘱托,与干部群众代表共同感悟讲话精神。通过召开不同层面、层级会议,就如何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进行讨论研究。对标全市“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定位,确定了“生态为根、产业为魂,民生为本、和谐为源”的发展思路。巡视整改以来,我区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等工作均取得了积极进展。
生态保护成效显著。全区培育森林后备资源3.6万亩,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3.3万亩,清查湿地9.3万公顷,连续22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全面完成区内17条河流河湖划界工作;17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26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时间节点整改完成22项;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达95%,荣获“中国天然氧吧”地区荣誉称号。
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充分发挥溪水民宿产业集群对旅游业的带动作用。溪水旅游景区获批通过省级旅游度假区,入选全国“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推动现代农业加快成长,抓好大豆等大田作物和蓝莓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稳固果蔬、木耳棚室等设施农业发展。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完成建设1个,在建1个。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1家。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省百大项目”供热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稳步推进。2021年7个市级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实现100%,2022年6个市级重点项目实现了开春即开工。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民参保实现法定人口全覆盖,城镇登记失业率连年低于市控标准。持续开展产业扶贫、常态化开展就业帮扶。及时足额拨付城乡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造与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新建荣誉军人休养院等6个民生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发热门诊2个、集中隔离场所4个,新建核酸检测实验室3个,对上争取CT机1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区各单位建立服务民生台账和党员干部办实事台账任务全部高质量完成。加快森林城市创建,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2.着力解决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不充分问题。
一是推进地企融合发展。制定了《友好区党政企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地企互助共建、协同发展,统筹协调地企力量,常态化疫情防控取得重要阶段性胜利。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一体谋划推进乡村、林场振兴,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伊春市委关于全面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新突破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方案》,发挥林业局公司市管体制优势和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普惠林区民生的主力军作用,共同研究解决制约高质量转型发展瓶颈问题。持续推进乡村(林场)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完成改厕269户,投放分类垃圾箱380个,清运农村生活垃圾64吨。
二是统筹推进街道社区改革,制定了《友好区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专班及职责分工》,明确了街道、社区各自职责。通过事业单位落编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和就业见习等方式,为上甘岭镇和各街道增配工作人员94人,有效缓解改革期间各社区工作压力,服务群众职能更加凸显。
3.着力解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偏差问题。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的科学理念。围绕森林生态旅游支柱性产业,制定了《友好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并依托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及旅游产业发展预期目标等要求,规划新建项目8个、提升改造项目3个,立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科学系统谋划了产业、基础等项目83个。
二是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全面启动“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推进“四个体系”建设,对工作中发现的不细不实问题发函提醒、重点督办。深入开展“初心课堂”“业务大讲堂”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坚持人岗相宜、选贤任能的工作原则,15名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环保督查整改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职工获批入党,对23名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重用,3名履职不力的科级干部给予免职、调离岗位处理。
三是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出台了友好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和《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编制了《招商引资项目册》,制作了招商引资宣传片,开展了对外推介招商活动,获得招商线索10条,对接有合作意向企业6家,签订框架协议3个。与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开展对口交流,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四是推进生态旅游发展。落实市委“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定位,围绕《友好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深度开发冰雪、森林、民俗、湿地、避暑“五个游”,积极融入全市旅游发展大格局。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河北青崖寨等28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要求,加大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力度。谋划文旅产业招商项目11个,新上报市平台旅游项目2个。引进华侨城旅投集团赋能团队,提升溪水景区旅游服务质效。实施溪水旅游提升工程,充分释放民宿集群餐宿综合接待能力。目前,可同时接待300人入住500人就餐。
4.着力解决巩固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成果不扎实问题。
一是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成了友好区给水改扩建工程,满足区内人口用水需求。完成了上甘岭镇污水处理厂和友好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现排放标准由Ⅰ级B向Ⅰ级A的晋升。加大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力度,向各行政村投放分类垃圾箱380个,封闭式污水收集装置8个,增加转运频次。
二是完成了2700平方米的区应急指挥中心升级达标建设。指挥系统实现了直连国家省市,无线对讲在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实现了两个以上灾种灾害的现场指挥调度,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系统全部接入的工作目标。
三是健全完善森林防灭火体系,全面完成了《伊春市森林防灭火体系改革方案》规定的改革任务。调整完善了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设立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了“两书一函”制度和“三清单一承诺”机制,修订完善了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和预案,成立督导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指挥、企业主防主战的新体系,实现连续22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工作目标。
四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区信访联席会议例会36次,推进化解信访疑难事项84个。开展信访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攻坚化解信访案件66件。省委第八巡视组移交我区信访案件已全部按期办结。
5.着力解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问题。
一是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1条》等优惠政策,立足自身优势,扩大招商影响力,提升服务水平,吸引外来投资。为2户企业申请到了研发补助。在信易贷平台注册市场主体43家,发布融资需求4040万元。2021年至今,连续新增规上企业2户。
二是坚持把稳就业摆在首位。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90人,调整公益性岗位149个,安排大学生就业见习30余人。发布就业信息27条,开展招聘活动18场,涉及用人单位82家,提供岗位2122个。引进物业服务公司1家,安置就业152人。一季度,全区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3.2%。
三是努力实现共同富裕。充分释放国有林区改革政策红利,林业职工人均工资普遍上涨,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同步上调基本工资,有力拉动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对7类重点群体给予不同额度担保贷款等创业政策支持,政策落实更加灵活适度。
四是强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城区道路维修力度,累计维修路面16,845平方米,铺彩砖3,000余平方米。维修房顶漏水楼房89栋。协调林业局公司补缴税款,办理不动产权证613户。同时,采用水车定时定点送水的方式临时解决群众用水问题。
(二)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6.着力解决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一是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重要日程。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各战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责任情况汇报,查找存在问题,提出解决举措。制定了《区委常委会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5个,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年中检查和年底考核机制,完成了年度政治生态检查考核。召开“以案促改”、优化营商环境等全区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个,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批次,受教育党员干部千余人次。开展廉政谈话6批次120余人次。开展“大棚房”“学生餐”等专项整治20个,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30起。
二是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及时调整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后,制定了《区委常委会会议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和区委书记专题办公会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工作制度》,及时召开相关会议4次,学习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新一轮年度巡察工作任务。推进巡察办、组“一体化”,为区委巡察办、巡察组调配了办公场所。新调整任命了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优先为1名优秀巡察干部晋升职级,增加事业编制3个,不断充实巡察工作力量。
三是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严格按照议题设置情况、工作事项涉及范围精准确定参会部门和人员,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内容相近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能采取现场办公的一律采取现场办公形式召开;能用通知、交办推进的一律通过通知、交办方式推进落实。对各部门发文、办会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实现了文件、会议、督查考核等“只减不增”的目标。
7.着力解决落实监督责任有缺失问题。
一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对照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清理规范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时严格按职责定位分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任务,与纪委监委主责主业无关的任务坚决不予派发,确保其主要精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区纪委监委持续对标对表“三转”工作要求,严把自身职责定位,确保职能更加聚焦、监督更加精准、成效更加显著。
二是切实加大派驻机构办案力度。召开专题会议对一届区委巡察移交未办结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压紧压实转办责任,对查办进展进行督办、催办,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和办理时限,确保发现问题线索高质高效快办快结。目前,一届区委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办结率为99%。
三是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作用。严格落实区纪委监委统一领导管理,区纪委副书记分管负责的派驻工作领导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8个,组织学习培训4次,开展调研走访2次,听取工作汇报4次。针对被监督单位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采取“常规+专项”的监督模式,建立驻在单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336份、单位信息台账40家、党员信息台账544人,参加驻在单位各类会议27次,约谈新任职干部8人。紧盯班子成员及权力行使的重要领域、关键岗位,从“三会一课”“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和日常监督检查中挖掘问题线索,持续提高近距离发现问题的能力。截至目前,已立案2件。
8.着力解决发挥审计监督、财政管理作用不充分问题。
一是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了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将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列入了年度审计计划。目前,已完成各类审计任务11个,并在上级机关的指导下,完成了对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二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建立了区本级国库,将各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录入省级平台,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预算管理、直接支付,对各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实现了规范管理、依法管理。
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开展了业务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其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严格落实教育领域费用收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专项票据审核。加强大棚租金收入监管,加强对镇财政监督管理和审核把关。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建立了规范透明的新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全面完成了车改后续工作。
(三)从严从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9.着力解决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调整动议前,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详细掌握拟调整人员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在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双鉴定”制度。制定了《友好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审查备案工作流程》,组织开展组工干部大讲坛、专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组工干部业务能力。区委在干部选任考察谈话环节注重听取相关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严格执行“政治鉴定”“廉政鉴定”双签字制度,对未执行“双鉴定”“双签字”制度的坚决不予上会讨论。
三是严格执行“凡提必审”制度。坚持把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放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严格审核程序,前移审核关口,在动议环节开展档案审核。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回头看”,建立完善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凡提必审”制度,严格依照程序办理。
10.着力解决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针对办公用房紧张、党员活动室不足问题,将区应急、卫健等3个部门共用会议室改造为党员活动室;将区政府办、财政局等5个党支部组成党建联盟,利用区政府办会议室作为党建活动室,错时错峰开展活动;将区农业农村、民政等4个部门组建为党员联合体,共用会议室开展党员活动;将区人社局等3个党组织组成结对共建体,依托区人社局会议室开展党员活动;区林草、住建、文广旅局3个独立办公场的党组织,统筹办公用房设置党员活动室,有效缓解了政府部门党员活动室不足问题。
二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组织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业务培训,将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成立了督导检查组,列席2021年下半年有发展党员任务的党支部党员大会,逐一进行现场督导,确保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强化流动党员管理。召开了流动党员管理专题会议,对流动党员底数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印制了《流动党员管理记录本》,为新排查出的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站,将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融为一体。
11.着力解决不敢担当碰硬问题。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拆违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具体推进事宜。成立了拆违工作小组,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分工责任、理清拆除流程。按照“先易后难、先公后私”的工作思路,依法依规,有序推动违建拆除。
(四)坚决整改落实上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
12.着力解决上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有的整改未完成问题。一是我区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了规划修编请示,目前,各项手续正在办理中。二是按照国有林区政企分立分离改革方案要求,我区正积极督促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后续工作。
13.着力解决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有的整改未完成问题。积极推进上甘岭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承接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下放权限。按照“动态管理、应接尽接”的工作要求,现阶段所有符合下放条件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完成。
14.着力解决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成立了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视反馈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区委巡视整改办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牵头单位,统筹调度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11次,专题调度研究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和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回头看”工作21次,统筹推进、逐事逐项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夯实整改工作。
15.着力解决有的问题整改质量不高问题。坚持把档案审核纳入组工干部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组工干部重点学习了《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夯实档案管理工作基础。对全区档案再次开展“回头看”,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以落实整改、加强自查促进业务提升。完善了《递交档案材料归档制度》《干部档案保管保密制度》《干部档案转递制度》等多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抓好执行落实。
三、坚持长效常治,全力以赴做深做细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尽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夯实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具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全力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严格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进行闭环管理,提升整改质效。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照既定的标准和时限全面完成,实现反馈问题件件有整改、事事有回音。
(三)全面巩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成果。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事业发展、解决历史难题的有利契机,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定期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大力度、强化举措、压实责任,推动整改提速提效、取得新的实效。同时,从规范权力运行、科学民主决策等方面出发,充分运用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保标本兼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3298007;邮政信箱:伊春市友好区和平路199号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办公室),153031(邮编);电子邮箱:zgyhqwb@126.com。
中共伊春市友好区委
2022年6月1日